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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盛和稀土有限公司稀土全分离萃取生产线项目后评价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情况说明

项目名称:乐山盛和稀土有限公司稀土全分离萃取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

情况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单位要求,本项目需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乐山盛和稀土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乐山市五通桥区金粟镇

联系方式:朱军,13398257292

三、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乐山市四维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杨柳巷36

联系方式:张天彬,0833-2484551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下方附件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附件:公众意见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pdf